電子煙含有多種有害物質,為守護健康,請勿購買、使用或持有電子煙。
國民健康署自115年9月8日起,於全國各縣市衛生局、衛生所等處設置共431處電子煙回收點及專用回收桶,提供目前持有電子煙的民眾自主投遞。
回收重點
- 免具名,無須提供個人資料
- 可至全國電子煙回收點自主投遞
- 回收措施將配合《菸害防制法》修法進度辦理
- 建議目前持有電子煙的民眾,儘早妥善處理
⚠️ 電子煙修法提醒
現行《菸害防制法》已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之製造、輸入、販賣、供應、展示、廣告及使用。
目前修法草案規劃進一步將「持有」納入禁止及處罰範圍。修正條文施行後,規劃提供1個月緩衝期;緩衝期屆滿後,仍持有電子煙者,依草案規劃將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,並沒入相關物品。
提醒:目前修法尚在立法院審議,實際施行日期及相關規定仍以正式公布內容為準。
想戒菸,別自己撐!
吸菸及使用電子煙均會危害健康,如有戒菸需求,可善用國民健康署建置多元戒菸管道,民眾可撥打免費戒菸諮詢專線「0800-636363」,或善用全臺近3,000家合約醫事機構(醫院、診所、衛生所、藥局)接受戒菸服務。
免費戒菸諮詢專線:0800-636363;亦可至貢寮衛生所接受專業協助。
電子煙回收點查詢
請至國民健康署官網(https://www.hpa.gov.tw)首頁>健康主題>健康生活>菸害防制>電子煙防制專區查詢,網址https://www.hpa.gov.tw/Pages/List.aspx?nodeid=5089
貢寮區衛生所關心您
拒絕電子煙・守護健康・一起無菸生活
資料來源: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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